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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实验动物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场验收

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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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实验动物中心建筑面积517平方米,其中屏障环境面积210平方米,其他设施面积307平方米。屏障设施内建有大鼠饲养间3间,小鼠饲养间1间,豚鼠饲养间1间,实验室2间,洁净物品室1间,同时屏障设施外还有解剖室1间。实验动物中心可为实验人员提供实验动物规范化饲养管理、动物造模、动物取材及相关动物实验的技术指导与咨询。

2024年9月12日,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组织评审专家到东方医院实验动物中心进行实验动物许可证换证的现场验收会。参与会议的验收评审专家有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王守雄、任若克,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动物中心郭德义主任,首都医科大学动物部李长龙教授,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李振宗教授,北京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胡宇驰主任以及解放军总医院动物中心高级兽医师赵玉琼。

评审会议在东方医院东楼南支709室举行,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王守雄主持会议。北京中医医院大学东方医院副院长郭翔宇,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张綦慧以及实验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郭翔宇副院长代表医院对评审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北京市动管办和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东方医院实验动物工作的支持、指导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希望通过专家的答疑对东方医院实验动物平台建设提供宝贵经验。张綦慧副主任对动物实验设施概况、设施运行条件、实验动物管理体系、实验动物质量控制、人员情况及职业健康等方面向与会专家进行了详细汇报。汇报结束后,郭翔宇副院长和张綦慧副主任陪同评审专家组一同前往东楼南支地下一层实验动物中心进行了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结束后,评审专家组举行闭门会议,对东方医院动物实验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评审、论证与评分。各位评审专家对东方医院动物实验设施的前期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针对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实验设施等方面的不足提出了专业详尽的建议和指导。最后,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东方医院实验动物中心符合实验动物环境以及设施标准的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同意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此次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顺利通过,对东方医院实验动物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东方医院承担各类国家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提升临床转化能力、推动学科高水平发展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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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唐旭 高俊峰

审核/郭翔宇 张綦慧

审阅/白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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