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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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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管单位。是一所中医特色鲜明,中西医结合诊疗优势突出,综合救治能力强,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国际中医药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东方医院是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首批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首批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国家中医传承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

东方医院现有一院三区,编制床位1377张。拥有中医脑病学、中西医结合消化病学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儿科脑病2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脑病科、脾胃肝胆科、心血管科呼吸热病科妇科、护理学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周围血管科、肾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治未病科等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急诊科骨科内分泌科、推拿科、肛肠科、临床药学等14个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和诊疗中心。

东方医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博极医源,仁者爱人”为指南,打造“东方有爱,爱在东方”的医院文化,将千年中医经典与当代科技前沿相结合,努力探索解决人类健康问题的东方模式,服务人民健康,服务健康中国,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吸引高水平优质人才,医院将集中优势资源向高水平人才倾斜,专项设立人才培养启动基金,根据应聘人员资质条件和现有成果给予一定的人才培养经费支持,经录用并入职后满足相关条件可申请解决北京市进京落户指标,具体以上级管理部门批复为准,并参照正式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待遇。

现公开招聘第一批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均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为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5.应聘者需2025年度内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质,否则录用资格不予保留

6.符合解决进京指标要求的京外生源应届博士毕业须满足北京市落户基本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需求

        

序号

科室

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招收类别

备注

1

脑病二科

医疗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博士研究生

1

2025应届毕业生

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

2

二七院区

医疗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博士研究生

1

2025应届毕业生

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

3

经开区院区

医疗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博士研究生

1

2025应届毕业生

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

       

特别说明

本批次招聘类别为非编制内职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城镇职工类别参加社保和缴纳公积金,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三、应聘方式

1.登录东方医院人才招聘网页,网址链接http://hr.dongfangyy.com.cn:8000/zp.html#/

2.系统注册。进入系统后通过邮箱注册,请务必牢记注册邮箱和密码。

3.填写个人简历。“个人中心”处逐项完整填写个人简历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4.点击应聘。应届生“首页”点击“校园招聘(应届生)”,选择申报科室并点击“应聘”。

5.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收邮件信息,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期限

应聘期限:即日起至20241220

、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根据上述要求,应聘人员完成简历投递,医院进行简历初筛和资质审核。

2.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医院统一组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3.第一轮面试: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

4.试工根据用人部门要求和计划,应聘人员在科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工

5.心理测评:试工完成后,应聘人员在医院进行心理测评。

6.德育考察:应聘人员提供德育及思想政治情况证明。

7.第二轮面试:医院组织第二轮面试。

8.院领导审议:拟录用名单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讨论。

9.公示:根据要求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体检:医院组织体检。

11.签协议:与医院签订来院工作协议。

12.入职:拟定于202581日,办理新员工入职等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东方医院人事处:沈老师

联系方式:010-67689624dfyyrczp03@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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