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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50号)精神,提升医疗机构中药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中药人才队伍,我院根据京中医科字[2013]140号文件《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北京首批中药骨干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及考试等程序进行申报,最终我院何婷、刘文亚共两位获选为北京首批中药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将进行为期两年,包括集中授课、专题讲座、跟师学习、调研实践以及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提升。(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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