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南院区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南院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比选内容: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南院区的垃圾处理站医用垃圾进行清运服务。
三、邀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社会声誉和可信度。
3、投标单位应具备医疗垃圾清运资质,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必须有3年以上服务经验。
5、从事管理和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单位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医疗垃圾清运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要求提供从事过同类项目的服务合同案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五、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如下:
报名时间:2017 年 9 月 7日至 2017年 9月11日
工昨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联系部门:资产管理与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地点: 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6号东方医院东楼北侧631
联系电话:010-67689960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