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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障卡领取、信息查询变更及挂失

发布时间: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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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社保卡】

  1. 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2. 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的参保人员到职介、人才中心领取;

  3. 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征地超转

  的参保人员一律到街道社保所领取。

  【卡内信息查询】

  1. 电话查询: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

  2. 当面查询: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查询;

  3. 自助查询:也可到设置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查询。

  【社保卡信息查询密码】

  初始查询密码为本人社会保障号码的后六位。以下三种方式可修改密码:

  1. 可到卡服务网点修改;

  2. 在自助终端机上自助修改;

  3. 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自助语音服务进行修改。

  如果密码忘了,则只能到卡服务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卡内信息变更】

  1. 当参保人员发生在职转退休、残疾军人参保、转换险种、特种病审批的情况时,由参保单位将该持社会保障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2. 参保人员领到卡后,发现信息有误,如照片与本人不符、姓名文字有误、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等,由参保单位将该社会保障卡交至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挂失——预挂失】

  预挂失操作:社保卡丢失后,应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1. 电话预挂失: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

  2. 书面预挂失: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

  3. 自助预挂失: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放置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预挂失有效期: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预挂失撤销: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如不急需看病就医等待预挂失10日后自动解挂即可。

  【挂失——正式挂失与补卡】

  正式挂失操作:持卡人在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正式挂失操作无法撤销,原社保卡已作废。

  补卡:正式挂失的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换卡】

  换卡原因:

  1.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

  2. 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且未满16周岁的持卡人,自初次发卡之月起,使用满8年后须更换新的社会保障卡。

  换卡操作: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补卡、换卡与领卡证明】

  制卡工本费: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对申请补卡或换卡的人员,由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为其签发领卡证明。

  领卡证明用于:

  1. 作为申请补(换)卡的人员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社会保障卡的凭证;

  2. 在标注的期限内,申请补(换)卡的人员可凭领卡证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符合医疗保险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范围的可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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