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17年度十佳基层员工评选活动通知
为宣传鼓励医院优秀员工,弘扬高尚的医德医风,进一步激发东方医院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精神,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经书记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 “东方医院2017年度(第六届)十佳基层员工”评选活动。表彰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做出新成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各部门在职员工。临床科主任、护士长及行政副科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参与候选。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热爱卫生事业,勇于开拓创新,在本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有突出贡献。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3. 积极参与医院及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曾获院级以上先进奖励。
4.要求本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突出,善于钻研,在本专业领域有独特见解,为本部门或科室骨干。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同行和社会公认。
5.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未发现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违纪现象;行政、科研、教学等部门年内未有发生业务投诉及责任事故。此项如有一票否决。
6.在东方医院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参评职工要求年度内为全勤。
三、评选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现有无行政职务的基层正式员工(含合同制)1473人,将其分为医师、护理、药技管理三大组,每组均包括西院区(含院区及社区),南院区因刚组建一个月,今年还归属到原部门参选。从三组中分别选拔十名最佳基层员工,最终共选拔三十名员工作为2017年度东方医院“十佳”基层员工。
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参加评选对象人选由所在科室、部门推荐,并填写《东方医院十佳基层员工申报表》。推荐人选经科室、部门领导研究确定签字后,将纸质版报医院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科。每个科室/部门最多推荐两个名额(临床科室尽量推荐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西院区(含院区及社区)可推荐6人参加初选。且需将推荐人员按优先程度排序上报,原则上每科评选1人。
注:药、技、管理组按处推荐,20人以下的处可推荐1人;20-40人的处可推荐2人;40-70人的处可推荐3人;100人以上的处可推荐5人。
(二)核审:党委院长办公室联合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根据评选条件,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综合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公众投票:核审通过的推荐对象将在全院进行公开投票,公众投票每人每组限投10人,共限投30人;经由评审组统计,最终每组推荐前10名共30名参加现场答辩考核。
(四)现场答辩: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对各组前10名推荐对象进行答辩、考察和评议。答辩时间每人3分钟,着重评议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同行和群众公认等方面的情况。经由评审组专家评审人员按照评审细则的评判标准(见附表),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书记院长办公会评议:根据专家评议和组织考察结果,由书记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核,拟定人选。
(六)公示:通过海报形式将拟定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书记院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的,经书记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授予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十佳基层员工”称号,在医院内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7点。发送邮箱:dfybbjb@126.com
四、工作要求
开展基层十佳员工评选工作是加强我院职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我院发展及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积极推荐群众公认的、对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建功立业,促进东方医院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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