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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致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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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变异病毒加速传播,国内部分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北京市新增京外关联本土病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1]7号)》(2021年8月1日)文件精神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门诊、住院管理规定公告如下,请各位患者及家属知晓。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致门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所有进入院区的患者及陪同人员请提前携带好就医卡、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或身份证及智能手机。

  1、进入医院门诊时:请主动出示本人当日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流行病学调查表,进行北京健康宝--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出示给预检分诊人员后,测量体温正常,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院区内。

  2、体温≥37.3℃、有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旅居史、涉疫风险人员接触史的非急诊患者,请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报告、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暂缓就诊。(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发布为准并动态调整)

  4、我院全面实行实名制就医,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114电话等)。请您按照预约信息中的“建议报到时间”来就诊。

  5、进入医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排队区域保持安全距离,避免1米以内近距离接触,请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引导。

  6、持续提供60岁以上老年人挂号绿色通道服务。

  7、咨询电话:010-67689655,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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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住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1、通知患者住院时,对有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区(地级市)返京就诊人员(包括京内已有感染者的区)必须完成“1+3”新冠筛查:核酸(3天内)、胸部影像学、抗体、血常规;其余人员完成新冠核酸检查(3天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检查结果合格后,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测量体温正常后办理住院手续。

  2、原则上取消陪住,必须陪住者,陪住人员仅限1人,禁止探视。

  3、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出病房进行各种检查后需及时返回病房,进入病房时完成体温测试、手消。

  4、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禁止患者及陪护人员私自出入病区,不要随意出入其他病室以及聚集聊天等,不允许请假外出。如违反医院疫情相关管理要求,视同自动办理出院手续。

  4、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配合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医护人员。

  5、根据疫情变动及疫情防控要求,随时会启动疫情相关地区的流行病学调查并进行相关排查、核酸检测等措施,请患者及陪护人员配合。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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