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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发挥党建引领,共促垃圾分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垃圾分类全体党员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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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标志着北京市垃圾分类进入依法治理阶段,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垃圾分类成为了法定义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推动我院垃圾分类法治化、规范化,提升生态环保意识,特向我院全体党员发出倡议:

  一、提高认识,规范行为

  垃圾分类工作是党中央、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部署,是建设美丽中国、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责任和光荣义务。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

  我们全体党员和职工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自觉做到垃圾正确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分类桶内;杜绝生活垃圾混投、混放、混运造成二次污染。杜绝将医疗废物投进生活垃圾桶内。以身作则,做好践行垃圾分类的先峰队,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和节俭节约意识,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杜绝浪费,加强分类减量宣传,引导患者及家属规范垃圾投放行为。

  二、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党建引领促长效发展

  充分发挥我院党的领导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由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一把手“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实际,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建引领在提升长效化、专业化、法治化等方面的优势,把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党员应成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排头兵、先行者、执行者”,每位党员带动身边员工进行垃圾分类,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引领、宣传、指导和监督作用,进而推动来我院广大就医患者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提高我院的环境质量。

  垃圾分类,保护环境,健康生活,我来带头!

  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东方医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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