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活动简报
2021 年 11 月 22 日,根据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 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求,在医疗一党总支指导和监督下,信息中心党支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九项准则”主题学习宣教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 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 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医疗机 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 项准则》(简称《九项准则》),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会上,党支部书记杜松星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九项准则》的具体要求。1、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 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2、《九项准则》 适用范围: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 3、《九项准则》的主要内容:(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2)严守诚 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6)服从诊疗需要, 不牟利转介患者(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 受患方“红包”(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最后,全体党员针对《九项准则》学习内容与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充分进行学 习交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从基层做起,严格履行《九 项准则》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将廉政思想推广向全体职工。互相 监督、互相学习,向成为廉洁支部、廉洁部门、廉洁医院而不懈努力!
上一篇: 东方医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